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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教职人员行为规范》由中国佛教协会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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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教职人员行为规范》由中国佛教协会颁布

佛教教职人员行为守则:规范僧团言行,提升佛教素养

2021年,中国佛教协会制定并公布了《佛教教职人员行为守则》,旨在规范佛教教职人员的日常言行仪表,提升他们的学修品格。本行为守则以爱国爱教、守法遵规为纲领,涵盖了以戒为师、提振教风、勤修三学、提升素质、践行六和、增进团结、服务社会、利乐众生等多个方面。

一、爱国爱教,守法遵规

佛教教职人员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觉悟。他们应严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制度,正确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宗教和睦。

二、以戒为师,提振教风

佛教教职人员应谨遵佛陀遗诫,坚持以戒为师,严持净戒,清净三业。他们应防止个人崇拜和精神控制,如法如律、整肃僧仪,爱惜僧伽清净庄严的良好形象。教职人员应抵制佛教商业化不良影响,不参与商贸活动,不为非宗教活动场所和用品举行“开光”等活动。

三、勤修三学,提升素质

佛教教职人员应坚持早晚课诵、二时斋供、布萨诵戒,集中精力持戒修行、闻思经典、弘法利生。他们应研习、弘扬佛教经典,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对教义教规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教职人员还应学习优秀传统文化,了解现代科学知识,提升人文素养和综合素质。

四、践行六和,增进团结

佛教教职人员应融入僧团,遵守共住规约,在僧团中养成僧格,在集体中锤炼品德。他们应坚持自愿出家原则,规范收徒和传戒行为,妥善处理僧俗、僧信、僧人与父母的关系。僧团应以团结为重、和合为尚,建设“六和”僧团,创建和谐寺院,树立良好形象。

五、服务社会,利乐众生

佛教教职人员应发扬慈悲济世精神,践行人间佛教思想,落实众善奉行理念。他们应服务社会,净化人心,利益人群,造福人间。他们应引导广大信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知恩报恩、正信正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佛教教职人员行为守则》的制定和实施,是佛教界规范自身、提升素质的重要举措。它将进一步强化佛教教职人员的国家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引领佛教健康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标签: 勤修三学 提升素质 践行六和 利乐众生 佛教